歡迎來到深圳注冊公司萬事惠一站式服務平臺!

  • 熱線電話
  • 0755-83675288 13560715488
  • QQ
  • 省錢省心
  • 專業(yè)高效
  • 一對一服務
  • 安全保密

關于印發(fā)《黃山市著名商標認定和管理保護暫行辦法》的通知

2021-02-07 15:10:08

頒發(fā)機關:黃山市人民政府

編號:黃征[[2004]22號

發(fā)布日期:2004年5月14日

實施日期:2004年6月1日

生效日期:1900年1月1日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認定條件

第三章認定程序

第四章保護和管理

第五章補充規(guī)定

各區(qū)縣人民政府,黃山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黃山市著名商標認定、管理和保護暫行辦法》已經(jīng)2004年4月28日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黃山市人民政府

2004年5月14日

黃山市著名商標認定、管理和保護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黃山市著名商標的認定,保護著名商標所有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省級著名商標的創(chuàng)建,提高本市產(chǎn)品的知名度和市場競爭力,促進本市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黃山市著名商標,是指商標所有人在本市具有較高的覆蓋面和市場份額,享有較高聲譽,為相關公眾所熟知,并依照本辦法獲得認可的注冊商標。

本辦法關于商品商標的規(guī)定適用于服務商標。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城市著名商標的認定、管理和保護。

第四條黃山市著名商標認定委員會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和行業(yè)協(xié)會的專家組成,負責全市著名商標的認定、管理和保護工作。其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認定和選擇本市著名商標。市著名商標認定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日常工作。區(qū)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著名商標的推薦和申報工作。

第五條申請認定城市著名商標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六條區(qū)、縣人民政府應當鼓勵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和個體工商戶提高商品質(zhì)量和信譽,爭創(chuàng)城市著名商標。

第二章認定條件第七條申請認定城市著名商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商標所有人是本市依法設立的自然人和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及其他經(jīng)濟組織。

(二)該商標自批準之日起實際使用期限已超過3年,且不存在商標權屬爭議。

(三)近三年使用該商標的商品的市場覆蓋面、市場份額、營銷金額、利稅等主要經(jīng)濟指標在全市同行業(yè)中處于前列,具有較高的市場信譽。

(四)重視商標廣告,其廣告覆蓋面廣,效果顯著。該商標在相關公眾中具有很高的認知度。

(五)使用該商標的商品質(zhì)量穩(wěn)定可靠,達到市內(nèi)先進水平,售后服務完善,消費者投訴率低。

第三章認定程序第八條商標所有人認為其商標符合本市著名商標認定條件的,可以向當?shù)毓ど绦姓芾聿块T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填寫《黃山市著名商標認定申請表》;

(二)營業(yè)執(zhí)照或其他合法資格證明復印件;

(三)商標注冊證復印件和實際使用的注冊商標圖樣;

(四)使用該商標商品近三年的市級以上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產(chǎn)品質(zhì)量評定證書》;

(五)使用該商標的商品近三年的銷售額、利稅和出口收入;

(六)使用該商標的商品廣告;

(七)商標注冊制度和措施;

(八)企業(yè)獲得的榮譽等文件。

第九條區(qū)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文件和證明材料之日起10日內(nèi),對相關材料進行初審,符合認定條件的簽署意見后,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推薦。不符合條件的,退回申請材料并說明理由。

第十條申請人對區(qū)、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初審意見有異議的,可以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請求復核。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復審申請之日起10日內(nèi)作出復審決定。異議成立的,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直接受理;異議不成立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十一條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受理區(qū)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推薦的申請后,應當與有關部門、行業(yè)組織、消費者協(xié)會等進行調(diào)查、核實或者協(xié)商。,符合著名商標認定條件的,報市著名商標認定委員會審批;不符合著名商標認定條件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認定。

(a)申請人采取欺詐手段;

(二)申請人的注冊商標被“不當注冊”,向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正在審理的;

(三)違反鑒定程序的。

第十三條市著名商標評審委員會認定的市著名商標,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告30天。公告期間,對認定的著名商標有異議的,由市著名商標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異議成立的,駁回市著名商標認定申請;異議不成立或者沒有異議的,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fā)黃山市著名商標證書和黃山市著名商標牌匾,并予以公告。

第四章保護和管理第十四條本市著名商標一經(jīng)認定,商標所有人可以在核準的商品及其包裝、裝潢、說明書、合格證、商品交易文件、廣告展示等經(jīng)營活動中使用“黃山市著名商標”字樣和標志。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商品及其包裝、裝潢、說明書和廣告中使用“黃山市著名商標”的字樣和標志。

第十五條自公告之日起,未經(jīng)著名商標所有人許可和授權,他人不得使用與該著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圖形、字母、數(shù)字作為企業(yè)名稱或者商號,造成誤認的,著名商標所有人有權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此前已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核準登記。

第十六條他人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圖形、字母、數(shù)字、立體標志作為商品名稱和包裝裝潢的,市著名商標所有人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第十七條他人在同類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圖形、字母、數(shù)字、三維標志、顏色作為商品名稱、裝潢或者未注冊商標,暗示該商品與著名商標所指的商品有關的,著名商標所有人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第十八條市著名商標一經(jīng)認定,其商標專用權在本市范圍內(nèi)受下列保護。

(一)禁止同行業(yè)其他人,將與著名商標相同的文字作為企業(yè)名稱,但經(jīng)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核準注冊的除外:

(二)其他經(jīng)營者不得擅自使用被認定為本市著名商標的商品的特有名稱、包裝和裝潢。

(三)禁止他人以任何不正當方式淡化、丑化或者貶低著名商標,從而損害著名商標專用權。

第十九條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著名商標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檔案,監(jiān)督檢查著名商標的使用和保護,查處著名商標的違法行為。

第二十條被認定為著名商標的按照規(guī)定推薦省級著名商標、中國馳名商標。

第二十一條市著名商標變更所有人名稱、地址等注冊事項的,應當自變更注冊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nèi)向當?shù)毓ど绦姓芾聿块T提出申請,并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二條著名商標所有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獲得市著名商標的商標所有人應當使用市著名商標標識和證書,不得擅自轉(zhuǎn)讓給其他經(jīng)營者使用。

(二)市著名商標的標識和證書只能用于已經(jīng)認定為市著名商標的商品,不得擴大使用范圍。

(三)市著名商標所有人應當加強商標內(nèi)部管理和自我保護,提高商品或者服務質(zhì)量,爭創(chuàng)中國省級著名商標和馳名商標。

第二十三條市著名商標所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權撤銷,并予以公告。

(a)向驗證局提供虛假材料;

(二)因違反法律法規(guī)被查處兩次以上的;

(三)涂改著名商標證書等文件;

(四)利用著名商標商品以次充好、假冒偽劣,欺騙消費者;

(五)其他違反法律法規(guī),嚴重影響著名商標聲譽的行為。

第二十四條市著名商標有效期為4年,自認定之日起計算,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申請人申請重新認定,逾期未申請重新認定的,原認定的市著名商標自動失效,該商標不再享有本辦法的權利和特殊保護。

第五章附則第二十五條本辦法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2004年6月1日起實施。

上一篇:成都市專利保護辦法
下一篇:雙十一商標罵戰(zhàn)持續(xù)升溫 賺眼球還是搶地盤互聯(lián)網(wǎng)

版權所有:深圳萬事惠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53 All Rights Reserved 粵ICP備14041065號

初步創(chuàng)業(yè)計算器

您的需求 :

您的昵稱 :

您的手機 :

微信或QQ :

報價有疑問?完善以上信息

讓我們更了解您的需求優(yōu)先為您解答

您的創(chuàng)業(yè)初期預算 2326

成本費:111

人工費: 111

刻章費: 111

以上費用為所有范圍整體估算

實際費用根據(jù)您所需辦理的需求內(nèi)容為準